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28365365]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5-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侨经济开发区人劳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宁委发〔2017〕8号)精神,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挖掘培育各行业领域创业典型,今年我市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上网申报2018年省级资助的2013—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继续申报市级项目资助。
(二)已获得省级创业资助的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⒈申报人须是201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在宁创业的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⒉申报人已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⒊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市级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材料
已上网申报2018年省级资助的申报人需提交第(一)项材料,其余申报人需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一)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港澳台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六)《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须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七)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5月4日—5月16日)
项目申报人前往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审核后推荐报送市人社局。
(二)资格审核(5月17日—5月18日)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1.初审:5月17日,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负责审核申报人的身份条件、工商注册等相关信息,将经审核的《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市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并由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2.复审:5月18日前,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受理各县(市、区)报送的创业项目补助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三)项目评审(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经评审,产生一批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1.书面评审。5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工商注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确定入围实地考察项目。
2.实地考察。6月底前,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入围项目的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见附件3),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通报全市,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
3.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将于7月底前在宁德市人社局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市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8月30日前)
在28365365门户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东侨人劳局务必高度重视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二)做好项目申报。要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创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市级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 系 人:黄 晖
联系电话:0593-2868196
传真号码:0593-2868196
电子邮箱:fjndbys@163.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8号一楼)
附件:1.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
2.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申报目录
28365365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