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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宁德市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28365365]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5-23 字体大小:
宁人社〔2018〕149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各大中专院校,宁德技师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各类自主创业人员的扶持力度,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宁政〔201531)要求,对在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管理能力、社会效益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突出的初创三年内创业项目,评选出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予以3—10万元的资助。现就2018年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为大中专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持《就业创业证》人员。

2.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511-20171231日期间的企业。在校生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另行参加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已参加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获奖的,不参与初创三年项目评审。

二、申报材料

1.初创三年内资助项目申报人提供《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附件2)及身份证、学生证(在校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创业有关材料: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实现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团队形式创业的,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以上材料各一份);《创业项目计划书》(仅提供电子版,待入围现场答辩时再提交纸质版),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3.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申报目录(附件1)收集汇总后,于2018625日前将经审核的《宁德市初创三年内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局就业促进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申报人为初创三年内的人员,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推荐报送市局。

2.申报人为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

(二)审核

1.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收到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宁德市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表》和提交的申请人或创业团队成员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工商局比对营业执照信息,确保其符合三年内创业项目;通过金保系统比对申报人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法定代表人不在其他单位就业。审核后经办、审核人员分别在《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在毕业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意见(与原件相符)盖章后,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2.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负责受理各县(市、区)报送的创业项目补助申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产生一批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四)公布

在28365365门户网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审结果拨付扶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征集项目。要认真做好初创三年内市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动员,广泛征集各类创业项目。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后及时归还原件。对成长性好、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

(二)做好跟踪服务。要加强对辖区内已获得市级补助的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补)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填写《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4),于每年(跟踪三年)1015日前上报宁德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各高校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对在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社会效益和带动就业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初创三年内的企业予以支持,不断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电话:2761923

E-mailnd2761923@163.com

联系地址:28365365就业促进科(宁德市蕉城南路48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附件:1.申报目录

      2.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

      3.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4.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28365365

                                                                                                             2018522

   抄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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