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能手评选的通知
来源: [28365365]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5-3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
为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引导和鼓励各类群体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市形成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乡土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委人才〔2017〕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创业能手,现将开展创业能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在我市创业并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始创业人。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2.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具有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在同行中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创业历程或创业模式对其他创业者具有借鉴意义。
3.劳动关系和谐,所创办的实体未因劳动争议引起上访事件,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无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无执法处罚记录。企业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质量、环保、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4.所创办的实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营业收入具有一定规模,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前景较好,发展速度较快,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5.对当地经济繁荣、公益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稳定和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申报材料
1.《宁德市创业能手申报表》
2.身份证、所创办实体的主体资格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寸免冠近照1张。
4.提交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有条件的企业可同时上报企业宣传片或宣传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时,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经现场核验后退回。
四、评选流程
1.申报推荐: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行业协会推荐或创业者自荐。
2.征求意见: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对上报的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市里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确认人选,并征求国税、地税、综治、计生、环保、安监等部门意见,以及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后报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应对申报人进行失信审查,经查询无失信行为方可上报市人社局(失信审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er.gov.cn/)
3.资格审查:市人社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情况,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形成预备人选名单。
4.择优推荐:将预备人选名单报局务会议审定,确认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计划名额择优向市委人才办推荐建议人选。
5.确定公布: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颁发《宁德市乡土人才证》,纳入人才管理,享受相应人才服务。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
2018年全市拟评选创业能手15名,每人给予2万元奖励,分两年平均发放,经费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由人社部门负责发放。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能手推荐工作,坚持好重选优,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把好质量关和程序关,按照分配名额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并附电子版,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电话(传真):2761923
电子邮箱:nd2761923@163.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8号市人社局二楼就业促进科
附件:1.创业能手计划名额表
2.宁德市创业能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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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