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8年度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的通知(二)
来源: [28365365]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7-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宁德市2018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方案》, 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工作定于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
请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详见附表),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4∶00~5∶30到宁德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职位科(地址:蕉城南路48路,宁德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报到。
二、体检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于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7∶20到28365365三楼第一会议室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
1.参加体检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体检前可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4.联系方式:宁德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0593-2883919;宁德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职位科,0593-2870935。
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 号 | 招考 | 招考 公务员 人数 | 招考事业人员 人数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准考证号 | 综合排名 | 备注 |
1 | 周宁县乡镇(街道) | 1 | 1 | 汤须荣 | 男 | 周宁县玛坑乡孝悌村党支部书记 | 98595821802 | 3 | 第1名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28365365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