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机构改变经营范围
来源: [28365365] 发布时间: 2018-06-2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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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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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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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人才中介机构改变名称、场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停业、终止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手续;其中,《条例》实施前由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发《许可证》的市、县(区)人才中介机构报设区的市人事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3.《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8〕55号)下放(含委托)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第1项 第1子项 委托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实施。 4.《关于做好闽政文〔2018〕54号下放(委托)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54)第二、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此前省厅已批准的事项年检、延期、变更等后续管理服务工作,也由承接单位办理。 |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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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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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1.申请从事互联网人才中介服务的,还需提供:①域名注册手续,拥有服务器或租用服务器手续(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②取得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同意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③专职(或兼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的计算机信息和网络专业学历证书(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 2.申请从事人才培训业务项目的,还需提供:①适应需求的培训项目(原件1份);②从事培训或培训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原件1核对,复印件1份);③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基本设施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 3.申请从事人才测评业务的,还需提供:①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资质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②具有先进的人才测评软件和相适应的设备条件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 注:1.申请材料需复印件核对原件。 2.可收取经数字签字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证照共享而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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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即办 2、审查:即办 3、决定:即办。 |
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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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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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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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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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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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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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网址: http://nd.fjbs.gov.cn/ |
监督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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